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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法规”精选试题14

http://hebei.hteacher.net 2022-09-21 13:43 河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答案】D

2.【答案】D

3.【答案】B

4.【答案】D

5.【答案】C

6.【答案】B

材料分析题

1.【参考答案】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具有受教育权,学校没有钱发工资让学生交钱本身就是违法的,学校因此停学生的课,更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张某因交不起钱被4位教师赶回家使张某自尊心受挫,因而自杀。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当知法懂法,关爱学生。同时,另一个方面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应该重视培养学生的承挫能力,发展其健多人格。

2.【参考答案】(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须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多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多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学生的人格的行为。材料中中学生李某因为在课堂上因为不听课的问题行为就惩罚李某进行蹲下起立,最终导致李某受伤,属于体罚行为;家长到学校要求学校处理刘老师,属于人之常情,学校也要以法律为依据对于刘老师做出处理。作为老师,我们应该做到基本的依法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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